5月17日,一年一度的城市節水宣傳周即將拉上帷幕。就在這一天,一個令人不安的數據被披露:全國657個城市中有300多個屬于聯合國人居環境署評價標準的“嚴重缺水”和“缺水”城市。
300多個城市因何而“渴”?是水量不足嗎?有這樣的因素,但并非主因。來自住建部的數據顯示,近10年來,全國城鎮化率提高了10個百分點,用水人口增長了49.6%,城市年用水總量僅增長12%,基本穩定在500億立方米。
隨著人們節水意識普遍提升,以及水資源價格的回歸,已經實現了城市用水量穩步下降,“水質型的缺水已經取代水量型的缺水,成為我國城市水安全的主要挑戰,是威脅城市水安全的主要因素”。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副主任萬育生說:“說白了,就是有水不能用。據住建部連續8年對35個大中城市的自來水廠約12000個取水口水源水樣檢測結果表明,達到二類水體標準的水樣數量由2002年的24.8%下降到2009年的8.6%。
水資源的自然本底條件差,如我國北方許多平原地區地下水存在高氟、高砷的問題,導致農村人飲不安全的問題。由于后天的污染所造成的缺水問題。水質型缺水是進入工業化和城市化后一類新的缺水類型,在我國南北方均較為普遍。城市人口集中,工業主要布局在城市和城市周邊,生活污水、工業污水排放強度更大,因此水質型缺水突出表現在城市。城市用水主要是工業和生活用水,其水質標準相對較高。如我國水源地的水質要求三類水以上,而地表水的水質標準達到五類水即可作為灌溉水源。
*要出臺相關政策法規來保護珍貴的水資源,要有明確的規范,制定嚴格的標準,進行有效監管。現在企業偷排、不達標排放的違法成本太低。有的企業沒有安裝規定的污水處理設施,有的雖然安裝了,但因為運行成本比較高而不用。今后必須加大對企業的監督、違法處罰力度,促使企業達標排放。企業也要切實承擔起自身的社會責任,實現達標排放,在此基礎上加強清潔生產和資源的循環利用,爭取實現“*”的zui高目標。城市水安全,與城市居民息息相關。萬育生說:“經過測算,我們使用的水,70%是要排出去的。如果使用100立方米的水,就要排出70立方米,這么多水要進行污水處理,所以要倡導家庭節水,減少污染排放,要在全社會樹立節水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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