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過濾器的防火等級劃分
空氣過濾器的防火等級,美國UL保險商試驗所標準,UL-900-1997
二級(Class 1) 過濾器(干凈時)遇明火不燃燒,僅散發極微量的煙霧。
二級(Class 2) 過濾器(干凈時)遇明火輕微燃燒,或散發有限的煙霧,或兩者同時發生。
過濾器結構與防火分類,美國環境科學與技術研究所IES-RP-CC001.3-1993 *類(Grade 1):
不燃結構,能承受惡劣的環境,結構堅固。主要用于原子能、重要工業。 滿足美國標準MIL-F-51068。 第二類(Grade 2):
阻燃結構,經耐水試驗、耐低溫試驗、以及標準MIL-F-51068中的部分試驗。 滿足美國UL-586標準的試驗(火焰試驗)。
第三類(Grade 3):遇火不燃燒,僅散發微量煙霧。符合UL-900標準中的一級。
第四類(Grade 4):遇火輕微燃燒,或散發有限煙霧。符合UL-900標準中的二級。
第五類(Grade 5):
阻燃材料結構,無助燃物質,遇火僅產生少量煙霧或不產生煙霧。用于潔凈室頂送風或側送風處的空氣過濾。
第六類(Grade 6):
用于無特殊防火要求和不十分重要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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