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播出一組有關草莓的報道,稱該欄目組記者隨機在北京購買的8份草莓均檢測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兩種農藥。前者含量符合國家標準,后者在國家的草莓殘留物標準中并無登記,有致癌性,而且相比歐盟標準,有的草莓超標6倍。(4月27日《京華時報》)
央視記者隨機買8份草莓,均檢出可致癌農藥殘留,可見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這些隱患若非媒體曝光,消費者還渾然不覺。年輕人是草莓的主要消費群體,假如長期吃這些“毒草莓”,豈不是在慢性中毒?
相比歐盟標準,有的草莓農藥殘留超標6倍,想必原因如下。一為草莓生產者為了防止蟲子叮咬(因為一旦遭受蟲子叮咬草莓外表就會呈現小窟窿眼,“賣相”不好看),為使草莓外觀看起來光鮮亮麗,就超標使用農藥殺蟲治病;二則食品安全監測部門檢測沒有把好關;三則草莓等水果市場準入標準較低。這讓人憂慮。
草莓等水果農藥殘留嚴重超標狀況應當盡快扭轉,下決心花氣力綜合治理,不能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開玩笑。首先是草莓生產經營者應當有呵護消費者生命健康的責任感,在*同時,身上更要“流淌道德的血液”,不能單純追求草莓外表好看而不顧其他,應該采用生態手段治理病蟲害;消費者也要建立綠色食品理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識,購買草莓等水果時不要只是看其是否具有光鮮外表,更應該想到農藥殘留是否超標。其次是食品安全監測部門在草莓等水果市場準入與安全檢測上把好關,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zui后是,草莓農藥殘留等涉及食品安全檢測標準沒有理由不與接軌,像這種入口的東西安全檢測標準真的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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