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40-1989 紙和紙板吸水性的測定方法
本標準等效采用標準ISO535《紙和紙板— 吸水性的測定(可勃法)》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用可勃(Cobb)吸收儀測定紙或紙板的表面吸水能力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各種紙或紙板表面的吸水性。
本標準不適用于準確評價紙或紙板的書寫性能。
2 引用標準
GB/T450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
GB/T461.1紙和紙板毛細吸液高度的測定法(克列姆法)
GB/T10739紙漿、紙和紙板 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
3 術語
紙和紙板表面吸水量(Cobb值):單位面積的紙和紙板在一定壓力、溫度下,在規定時間內表面所吸收的水量,以g/m,計。
4 儀器和試荊
4.1可勃吸收性試驗儀
試驗所用儀器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屬圓筒內截面積為100士0.2cm'(相應內徑為112.8士0.2mm),圓筒高為50mm,圓筒環面與試樣接觸部分應光滑。
b.為了防止水的滲漏,儀器圓筒的蓋應加上一層有彈性,但不吸水的膠墊或墊圈。
4.2試驗應使用燕餾水或脫離子水。試驗過程中水的溫度應要保持與周圍大氣相同的溫度20士I'c或23士l'c。
4.3 吸水裝置
4.3.1吸水紙定量應為200-250g/m2,其吸收速度按GB/T461.1側定,應為5mm/10min,當吸水紙單層定量小于200^250g/m2,時,可用多層疊加以滿足上述要求。
4.3.2光滑金屬平輥:輥寬度200士0.5mm,質量應為10土0.5kg,
4.4天平:感量0.001g,量程應適應于稱量試樣。
4.5 秒表:可讀準至1s,
4.6 玻璃量筒。
5試樣的采取、處理及制備
5.1試樣的采取和處理,分別按GB/T450及GB/T10739進行。
5.2將處理后的試樣切成直徑為125mm的圓形試片10張(正反面各5張),以保證每張100cm2的試驗面積
6 試驗步驟
6.1試驗應在GB/T10739規定的標準大氣下進行。
6.2 試樣安放
在安放試樣前,要保證同試樣接觸的圓筒環面與膠墊是干燥的。用玻璃量筒準確量取100mL蒸餾水倒人圓筒中,然后將已稱好重量的圓形試片安放于圓筒的環形面上,被測面朝著有水的方向,并將試樣壓蓋蓋在試樣上,使之與圓筒固定在一起。將圓筒翻轉1800,同時開動秒表計時。每測定5次,根據紙的吸水量大小再補加一定量的水。
6.3 吸水時間
吸水時間是指從水與試樣接觸開始到吸水結束時的時間。這個時間,可根據紙或紙板不同的吸水能力來選擇,并與下表相符合。必要時可延長或縮短時間,但要在試驗報告中注明。在吸水結束前10-15S時,將圓筒翻正。
6.4 從圓筒上取下試樣,放在一張吸水紙上,注意試樣吸水面向下,在到達吸水時間前2s時,再在試樣上面放兩張吸水紙,在平整堅硬的臺子上用光滑壓輥在4s內往返壓一次,使試樣表面呈無水光澤,把試樣迅速取出稱量,準確至0.001g,注意每張試樣只能測試一次,不得重復使用。吸水紙只要能保證其吸收性即可重復使用多次。
6.5 試樣舍棄
對于用吸水紙吸水后表面仍有過量水或試樣本身已被水透過,則應舍棄該試樣。若舍棄超過20% 時,應縮短試驗時間,直至得出滿意結果,但試驗時間zui短應為10S
7試臉結果計算
試驗結果依據下式計算,以g/m,表示,到一位小數。
C=(G2一G1)X100
式中:C— 可勃吸水值;
G2— 吸水后稱出之試樣質量,g;
G1— 吸水前試樣質量,g.
8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a. 試驗依據的本標準號;
b.試驗所用吸水時間、水溫度;
c.試驗所得結果的平均值、標準偏差或變異系數;
d. 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操作;
e. 舍棄試樣數及舍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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