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961-2022 廢礦物油類潤滑油處理處置方法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廢礦物油類潤滑油處理處置的工藝路線、方法提要、處理處置方法、成品控制及環境保護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列明的廢物類別“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中除“石油開采、天然氣開采和精煉石油產品制造“以外的所有來源的廢潤滑油處理處駕的過程。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再生潤滑油基礎油 regenerated baseoil
將廢礦物油類中的變質物、雜質通過科學合理的組合工藝經處理處置后得到的潤滑油基礎油。
塔頂油 overhead oil
采用脫輕烴預處理工藝對廢礦物油類潤滑油進行處理處置時,塔頂氣相經冷凝器冷凝后得到的油。
再生尾油 regenerated tailoil
采用蒸餾與蒸發工藝對廢礦物油類潤滑油進行處理處置時,塔底剩余的油。
工藝路線
工藝路線I
廢礦物油類潤滑油(以下簡稱“廢油')的處理處置方法采用預處理→蒸餾與蒸發→精制的組合工藝路線處理時,其中在預處理、蒸餾與蒸發、精制各工段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任一方法或任幾種方法進行處理,最終得到再生潤滑油基礎油。
工藝路線II
廢油通過加氫預處理后,經加氫精制工藝處理,錄終得到再生潤滑油基礎油。
方法提要
采用工藝路線I時,廢油通過預處理后,經蒸餾與蒸發工藝得到餾分油,餾分油經精制工藝處理后,得到再生潤滑油基礎油。采用工藝路線II時,廢油通過加氫預處理將氣、液、固分離,加入氫氣、催化劑進行加氫精制反應,通過減壓分餾,得到再生潤滑油基礎油。
成品控制
技術要求
采用預處理→蒸餾與蒸發→溶劑精制的方法處理后得到的再生潤滑油基礎油為I類基礎油,其應符合表1的規定。
采用預處理→蒸餾與蒸發→加氫精制的方法處理后得到的再生潤滑油基礎油為II類基礎油,其應符合表2的規定。
采用加氫預處理→加氫精制的方法處理后得到的再生潤滑油基礎油為II類基礎油,其應符合表2的規定。
試驗方法
密度(20°C)/(kg/m3) GB/T 1884、GB/T 1885、SH/T 0604
SH/T 0604-2000 原油和石油產品密度測定法(U形振動管法)
酸值(以KOH計),mg/g GB/T 4945、GB/T 7304
GB/T 7304-2014 石油產品酸值的測定 電位滴定法
京都電子KEM 石油產品U形振動管法數字密度計 DA-8XX系列
京都電子KEM 石油產品酸值的測定電位滴定儀 AT-710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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