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標 準 適 用于測定配合飼料和單一飼料中水分含量,但用作飼料的奶制品、動物和植物油脂、礦
物質除外。
2 原理
試樣 在 1 05士20C 烘箱內,在大氣壓下烘干,直恒重,逸失的重量為水分。
3 儀器設備
3.1 實驗室用樣品粉碎機或研缽。
3.2 分樣篩:孔徑0.45mm (40目)。
3.3 分析天平:感量O.0001g。
3.4 電熱式恒溫烘箱:可控制溫度為105120Co
3.5 稱樣皿:玻璃或鋁質,直徑40m m以上,高25m m以下。
3.6 干燥器:用抓化鈣(干燥試劑)或變色硅膠作干燥劑。
‘ 試樣的選取和制備
4.1 選取有代表性的試樣,其原始樣量應在10008以上。
4.2 用四分法將原始樣品縮500g, 風千后粉碎40目,再用四分法縮2008,裝人密封容器,放
陰涼卜燥處保存。
4.3 如試樣是多汁的鮮樣,或無法粉碎時,應預先干燥處理,稱取試樣200- 3 00g, 在105,C烘箱中
烘15min,立即降65 0C ,烘干5一6h。取出后,在室內空氣中冷卻4h,稱重,即得風干試樣。
5 測定步驟
潔凈 稱 樣 皿,在105士2'C烘箱中烘1h,取出,在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準0.00028,再烘干
30min,同樣冷卻,稱重,直兩次重量之差小于0.00058為恒重。
用已 恒 重 稱樣皿稱取兩份平行試樣,每份2--58含水重O.lg以上,樣品厚度4mm以下)。準確
r}0 .0002g, 不蓋稱樣ffd蓋,在105120C烘箱中烘3h(以溫度到達105℃開始計時),取出,蓋好稱樣Im
蓋,在于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重。
再同 樣 烘 卜th,冷卻,稱重,直兩次稱重之重量差小于0.0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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