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基滲透結晶型涂料
1、施工準備
1.1 材料
1.1.1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按物理力學性能分為Ⅰ型、Ⅱ型兩種,其性能指標應符合表1.1.1的要求,產品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GB18445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檢測報告。
表1.1.1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性能指標
試驗項目 | 性能指標 | ||
Ⅰ型 | Ⅱ型 | ||
安定性 | 合格 | ||
凝結時間 | 初凝時間,min | ≥20 | |
終凝時間,h | ≤24 | ||
抗折強度(MPa) | 7d | ≥2.80 | |
28d | ≥3.50 | ||
抗壓強度(MPa) | 7d | ≥12. 0 | |
28d | ≥18. 0 | ||
濕基面粘結強度(MPa) | ≥1. 0 | ||
抗滲壓力(28d), MPa | ≥0. 8 | ≥1. 2 | |
第二次抗滲壓力(56d),MPa | ≥0. 6 | ≥0. 8 | |
滲透壓力比(28d),% | ≥200 | ≥300 |
注:1 第二次抗滲壓力是指第一次抗滲試驗透水后的試件置于水中繼續養護28d,再進行第二次抗滲試驗所測得的抗滲壓力。
2 滲透壓力比為涂層混凝土最大抗滲壓力與基準混凝土抗滲壓力之比。
1.1.2 配套材料:基層處理劑和防水砂漿(混凝土),其性能均應和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相容。
1.2 機具設備
1.2.1 機械:低流電動攪拌機(250r/min)、打磨機。
1.2.2 工具:專用刷、專用噴槍、鋼絲刷、掃帚、臺秤、料筒、攪拌棒、抹布、鏨子、錘子、膠皮手套、刮板等。
1.3 作業條件
1.3.1 地下混凝土結構施工已部分或全部完成,并對防水施工部位的混凝土結構進行隱檢驗收。
1.3.2 當地下水位較高時,涂刷防水層前應先將地下水位降低到防水操作層以下,并做好排水處理,且基坑外積水已排除干凈。
1.3.3 施工防水涂料所用的腳手架已搭設完畢,并經安全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1.4 技術準備
1.4.1 施工地下防水工程前,施工單位應進行圖紙會審并編制針對防水工程特點和設計要求的施工方案,繪制節點圖,經審批后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1.4.2 地下防水工程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防水隊施工。操作工人應進行技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操作工藝
2.1 工藝流程
基層處理及驗收→清洗濕潤基層→(噴)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養護→驗收
2.2 操作方法
2.2.1 基層處理及驗收;
2.2.1.1 將混凝土表面的浮漿、泛堿、油污、塵土等雜物清理干凈。墻面上的鋼筋頭應割除,且凹入墻面,用摻有與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相容的防水砂漿補平。
2.2.1.2 當基層表面比較光滑時,應用打磨機進行打磨或噴砂處理,使其形成麻面。
2.2.1.3 所有陰、陽角和其他轉角處,均應作成圓弧,陰角直徑宜大于50mm,陽角直徑宜大于10mm。
2.2.1.4 對預埋穿墻套管部位、大于0.4mm的裂縫及蜂窩麻面等缺陷應精心查找剔鑿,并修補加強。
(1)對預埋穿墻套管、大于0.4mm的裂縫等薄弱處的迎水面應鑿成20mm×20mm的“U”型槽,槽內用水沖刷干凈,并除去表面明水,再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配比按技術要求)于“U”型槽內,待固化后,再將半干的摻有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的砂漿填進縫內,用手或垂搗固壓實在“U”型槽內,且接縫兩邊應抹平,見下圖:
(2)對于蜂窩及疏松結構應鑿除,將所有松動物用壓力水沖掉,直至漏出堅硬的混凝土基層,并在潮濕的基層上涂刷一道基層處理劑,隨后用與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相容的防水砂漿(混凝土)填補并壓實。
2.2.1.5 基層處理完畢應及時辦理隱檢驗收手續。
2.2.2 清洗濕潤基層:用清水對作業面進行分段清洗,使混凝土表面濕潤(無明水)。
2.2.3 (噴)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
2.2.3.1 制漿:(噴)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的配比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材料本身的性能要求。將計量過的防水涂料和水倒入筒內,用低速攪拌器或攪拌棒拌和均勻。每次辦和漿料的數量應經過計算,確保每次拌合料在從拌料起的規定時間內用完。使用過程中若混合物變稠應進行不間斷的攪拌,嚴禁中途加水。
2.2.3.2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的每層厚度及總厚度應符合產品和設計要求,且總厚度不應小于0.8mm。
2.2.2.3 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時,墻面或地面表面應無明水且不滲水。防水層涂刷的順序應遵循“先高后低、先細部后大面、先立面后平面”的原則用力往返涂刷,或使用專用噴槍噴涂。
(1)每道涂層涂刷完畢,終凝后方可進行下一道涂層的施工。但兩涂層涂刷間隔時間不宜過長,否則應濕潤后再涂刷。
(2)施工時上一道涂刷方向應與下一道相互垂直,且每遍涂刷時應交替改變涂刷方向。同層涂膜的先后搭茬寬度宜為30~50mm。涂刷時應用力來回縱橫刷,以保證凹凸處都能涂上并均勻;噴涂時噴嘴距涂層要近些,以保證灰漿能噴進表面微孔或微裂紋中。
(3)每道涂刷應厚薄均勻、不漏刷、不透底。
(4)涂層施工完后,應檢查是否均勻,對于不均勻部位,需要進行再次修補;如有起皮現象,應將起皮部分去除,重新進行基層處理,待充分濕潤后再涂刷涂料。
2.2.4 養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層凝固且呈半干狀態即應開始噴灑霧水養護,養護水必須使用潔凈水,水流不宜過大,否則會沖壞涂層。養護以保持土層潮濕為準,一般每天噴霧水3~4次,天氣炎熱或干燥時應多噴幾次。為防止涂層過早干燥,必要時可以進行遮蓋,養護時間和方法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2.2.5 驗收:養護結束后,應對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層的施工質量和防水效果進行檢查驗收,并填寫《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檢查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2.3 季節性施工
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層嚴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級風及其以上時施工,涂層施工后48h內避免雨林。
環境溫度低于5℃時,不允許進行室外施工;若室內施工也應有相應采暖措施保持室溫在5℃以上。
3、質量標準
3.1 主控項目
3.1.1 涂料防水層所用材料及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計量措施和現場抽樣試驗報告。
注:批量以同一類型、型號的50t為一批量不足50t的按一批量計。
3.1.2涂料防水層及其轉角處、變形縫、穿墻管道的細部做法均需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1.3 涂料防水層的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厚度的80%。
檢驗方法:針測法。
3.2 一般項目
3.2.1 涂料防水層的基層應牢固,基面應潔凈、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動、起砂和脫皮現象;基層陰陽角處均應做圓弧形。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2.2 涂料防水層的施工質量檢驗數量,應按涂層面積每100m2抽查1處,每處10 m2,且不得少于3處。
4、成品保護
4.0.1 不得碰撞已施工完的防水涂層,對損壞部位應立即修補。
4.0.2 防水涂層施工時,不得損壞穿墻套管、預埋件等。
4.0.3 材料進場后應密閉儲存在干燥、陰涼的環境中,切忌較長時間暴露在空氣中,嚴禁與水接觸。
5、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5.0.1 涂刷前應檢查基層表面的干燥程度,以防由于基層有明水或過分干燥影響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的粘結或滲透。
5.0.2 基層表面不得有浮砂、起皮和開裂等現象,以免出現氣孔、氣泡及起鼓等缺陷。
5.0.3 多遍涂刷時,應待前遍涂層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刷后一遍涂料,以免防水層出現高處露底、低處堆積的現象。
5.0.4 一次涂刷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不宜過厚,以免防水涂層開裂。
5.0.5 養護時間不得過早或過晚,以免沖壞涂層或涂層開裂。
6、安全、環保措施
6.1 安全操作要求
6.1.1 施工防水涂料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要求,未經驗收不得使用,施工中嚴禁隨意拆改。
6.1.2 在基坑邊施工時,邊坡應穩定,防止坍塌傷人。
6.1.3 電動工具應有漏電保護裝置,經專業人員檢查后方可使用。
6.1.4 在封閉的地下、池、井施工時,應加強通風換氣。
6.1.5 防水涂料一般有異味,操作人員應佩戴膠皮手套、防護眼鏡、口罩等防護用品。
6.2 環保措施
6.2.1 施工垃圾應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打磨時嚴禁干作業,以防打磨掉的粉塵飛揚。
6.2.2 沖洗基層時,水管接頭應嚴密,沖洗用水不得四處亂流,以免造成施工環境污染和水資源浪費。
6.2.3 配料應在經鋪墊的場地上集中進行。剩料應集中處理嚴禁隨地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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