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
JJG693-201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是依據JJF1002《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l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105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的規定,對JJG693-2004《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燒氫氣檢測儀》兩規程進行修訂的。修訂后的規程代替JJG693-2004《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和JJG940-1998《催化燃燒氫氣檢測儀》兩規程。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適用于非礦井作業環境中使用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包括可燃氣體檢測儀,以下簡稱“儀器”)的*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儀器的檢測原理主要有催化燃燒型、紅外線吸收型、熱導型等。采樣方式有擴散式和吸入式。儀器主要由檢測元件、放大電路、報警系統、顯示器等組成,用于監測環境中可燃氣體的濃度。
免責聲明
- 凡本網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化工儀器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非化工儀器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