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表面耐濕熱測定儀(點擊直達產品頁面)符合標準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飾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試驗方法 4.49 表面耐濕熱性能測定---方法2
GB/T 4893.2-2005 家具表面耐濕熱測定法
(其他種類的家具表面耐濕熱測定亦可使用此產品及說明書。)
本測定儀包含的主要部件及其作用
試驗環境
23±2℃
試件準備
試件大小應能夠滿足所需進行試驗的面積要求(鋁合金塊的底面直徑為100mm):相鄰的試驗區域間距小為50mm,試驗區域和時間邊緣的距離不小于15mm。
為保證試件的潔凈,如有必要,可用清潔劑清洗待測試件表面,后用蒸餾水或純凈水擦拭干凈。
試件調制:將試件放置在溫度為(23±2)℃,濕度為(50±5)%的環境中至少48小時,再進行試驗。
試驗步驟
將試件放置于符合要求的試驗環境中進行測試。
根據測試要求,試驗可選溫度為:55℃、75℃、85℃、100℃。根據此要求,將量程為150℃的溫度計插入鋁合金塊中;再將此鋁塊放到電爐上,將鋁塊加熱升溫至(試驗溫度+10)℃以上;再將鋁塊放至無機隔熱墊上,使鋁塊降溫至(試驗溫度±1)℃。
將軟濕布擦拭時間區域表面,再將聚酰胺纖維布放置于試驗區域中央,并在不面上噴灑2cm³的蒸餾水或純凈水。
將溫度為(試驗溫度±1)℃的鋁塊放至聚酰胺纖維布上。20min后,移開鋁合金塊。
在測試區域附近,標注該次試驗的試驗溫度;用軟濕布擦拭實驗區域,再將試驗后的試件單獨、無觸碰地靜置至少16h。
用軟濕布擦拭試件(靜置至少16h后)表面,并在觀察箱中從各個角度和方向仔細觀察試件的受損情況。
結果評定,按照以下標準確定試件表面的受損等級:
1級 無可見變化(無損壞);
2級 僅在光源投射到試驗表面,反射到觀察者眼中時,有輕微可視的變色、變澤、或不連續印痕;
3級 輕微印痕,在數個方向上可視,例如近乎完整的圓環或圓痕;
4級 嚴重印痕,明顯可見,或試驗表明出現輕微變色或輕微損壞區域;
5級 嚴重印痕,試驗表面出現明顯變色或明顯損壞區域。
注:等級的確定,需由一人以上且富有該類評定經驗的人員擔任,評定結果取多個觀察者中相同的評定值或人數多的評定值。
撰寫試驗報告,試驗報告應少包含以下信息:
本測試部分的名稱和編號;
試件或試驗樣板的相關數據(如有可能,應注明基材和涂料種類。);
試驗溫度;
對試驗區域進行評定;
評定的試驗結果;
對本部分的偏離;
試驗機構的名稱、地址;
試驗日期。
注:家具表面耐濕熱測定操作說明,為依照相關標準并經試驗后擬定,如有與標準不一致處,請參考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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