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油煙和油霧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油煙和油霧的紅外分光光度法。
本標準為*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可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遼寧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長春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吉林市環境監測站、遼寧省鞍山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黑龍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和營口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19年12月31日批準。
本標準白2020年6月30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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