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點指在規定的加熱條件下,并按一定的間隔用火焰在加熱油品所逸出的蒸氣和空氣混合物上劃過,能使油面發生閃火現象的zui低溫度,以℃表示。油品閃點的高低表明油品的易燃程度,易揮發性化合物的含量,氣化程度以及它的安全性。油品的危險等級也是根據閃點來劃分的。閃點在61℃以下的油品為易燃品,閃點在61℃以上的油品為可燃品。在貯運和使用中禁止將油品加熱到它的閃點,加熱的zui高溫度一般應低于20-30℃。
測定油品閃點的方法有兩種:閉口杯法(閉口閃點測試儀)和開口杯法(閉口閃點測試儀)。兩者主要的區別是閉口閃點儀是在密閉容器中加熱油氣,而開口閃點儀中的油品蒸氣可以自由擴散到周圍空氣中,因而同一油品用兩種儀器測得的閃點值不同,油品的閃點越高,兩者的差別越大。閉口杯法用以測定燃料和輕質油品的閃點,開口杯法用以測定重質油品的閃點。
通常閉口杯法多用于蒸發性較大的輕質石油產品,如溶劑油、煤油等,由于測定條件與輕質油品的實際儲存和使用相似,可以作為防火安全指標的依據。
開口杯法多用于潤滑油及重質石油產品。因為開口杯法測定時,石油產品受熱后所形成的蒸汽不斷向周圍空氣擴散,使測得閃點偏高。對于多數潤滑油及重質油,尤其在非密閉的機件或溫度不高的條件下使用,就算有少量的輕質摻合物,也將在使用過程中蒸發掉,不至于構成著火或爆炸的危險,所以這類產品都采取開口杯法測定。
在某些潤滑油規格中,規定有開口和閉口兩種質量指標,其目的是以開口、閉口閃點之差值,去檢查潤滑油餾分的寬窄程度和有無摻進輕質成分。有些潤滑油在密閉容器內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常有于種種原因(如高速或其他原因儀器設備過熱,產生電流斷路、電弧作用等)而產生高溫,是潤滑油可能產生分解物,或從其他部件滲進輕質成分。這些成分在密閉容器內蒸發并與空氣混合后,有著火爆炸的危險。但當開口杯法測定時,可能發現不了這種易于蒸發的輕質成分的存在,所以規定要用閉口杯法進行測定的,如溶劑煤油。這*是為了適應使用條件,使所測的閃點與使用時的實際情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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