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總局關于2016年粽子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
端午佳節將至,隨著人們購買粽子的高峰時期來臨,廠商也在加緊速度趕制粽子,違規行為也時有出現。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一期粽子專項抽檢情況通告顯示,食藥監總局組織抽檢粽子302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29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樣品檢驗合格率為98%。
“企業可能為了增加粽子甜味,超范圍使用了甜味劑”,食藥監總局這樣提醒消費者。據一期抽檢通告顯示,在不合格的6批次粽子中,有3批次的蜜棗粽和五谷雜糧粽被檢測出了含有糖精鈉、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等甜味劑物質。這兩種甜味劑主要用于蜜餞等食品中,但不得用于粽子里。
此外,北京月盛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公司生產的粽福粽子禮盒、佳香粽粽子禮盒等兩批次粽子,和上海華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花豆沙粽(真空包裝,熟制)均被檢出“商業無菌不達標”。
食藥監總局對此解釋說,商業無菌一般指食品經過適度的熱殺菌以后,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和常溫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本次發現商業無菌不達標說明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目前,對于上述6批次不合格產品,食藥監總局已責令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要查看粽子包裝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散裝粽子有沒有變質”,針對本次部分粽子抽查不合格的情況,食藥監總局提醒消費者,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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