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檢測儀監測步驟與注意事項
1. 測試前準備
1.1所有儀器、配件箱子放置到位,擺放有序;
1.2首先記錄天氣情況,保證無雨雪、無雷電天氣,風速為5m/s以下進行。風速風向儀使用前登記正常,使用后登記正常。
1.3了解該區域地理位置,根據噪聲功能區劃圖,得到該區域所處功能區類別。如果該區域面向交通干線,則利用測距儀和米尺量出噪聲敏感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距離,根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適用區劃分技術規范》確定敏感點所執行的功能區標準類別。
2. 操作步驟
2.1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及社會生活環境噪聲的監測
2.1.1點位布設:
了解噪聲污染源的種類,選擇《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還是《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根據敏感點噪聲污染狀況,進行點位的布設,包括距噪聲敏感建筑物較近及受被測聲源影響大的位置。一般情況下,測點選擇在邊界外1米、高度1.2米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離不小于1米的位置。
當廠界有圍墻且有受影響的噪聲敏感點建筑物時,測點應選在廠界外1米、高于圍墻0.5米以上的位置。當廠界無法測量到聲源的實際排放情況時(如聲源位于高空、廠界設有聲屏障等),應同時在受影響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1米處另設測點。
當廠界與噪聲敏感建筑物距離小于1米時,廠界噪聲應選擇在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并將相應限值減去10dB(A)作為評價依據。室內噪聲測量時,測點應選擇在距一反射面0.5米以上、距離地面1.2米處,在受噪聲影響方向的窗戶開啟狀態下測量。固定設備結構傳聲至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時,在敏感建筑物室內測量,測點距一反射面至少0.5米以上、距地面1.2米以上、距外窗1米以上,窗戶關閉狀態下測量。其他可能干擾房間的聲源(電視機、空調機、排氣扇等)應關閉。
2.1.2操作過程
根據現場勘查和點位布設的結果,畫出示意圖(包括邊界、聲源、噪聲敏感建筑物、測點等),將基本參數(企業名稱、地址、功能區類別、測點位置等)及時記錄。各測量位置應經測量并記錄及畫在圖上。
打開聲級計設備箱,用聲校準器對聲級計進行校準,并按照計量結果進行校準,記錄測量前校準示值。在聲級計和聲校準器使用記錄本填寫測量前“正常"。傳聲器加防風罩,將時間計權特性設為“F"檔,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 1s(一般設采樣間隔0.1秒)。
在引起居民投訴的主要聲源前1米進行監測(傳聲器指向聲源),測量1分鐘的等效聲級,初步了解噪聲源的排放狀況,同時確定是穩態噪聲還是非穩態噪聲。如何確定穩態非穩態(看ZUI大值與ZUI小值之差是否大于3分貝。)被測聲源是非穩態噪聲,測量被測聲源有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必要時測量被測聲源整個正常工作時段的等效聲級;若是穩態噪聲,采用1分鐘等效聲級。
將被測聲源關閉,在各個測點測量背景噪聲,并進行記錄。將被測聲源開啟,在各個測點測量等效聲級,并進行記錄。
測量完畢后,用聲校準器進行校準,前后示值誤差不大于0.5分貝并及時記錄校準示值。在聲級計和聲校準器使用記錄本填寫測量后“正常"。將儀器、物品整理好歸位。
2.2交通噪聲的監測
2.2.1點位布設:(引用《聲學 環境噪聲測量方法》)
測點應選在兩路口之間,道路邊人行道上,離車行道的路沿20cm處,此處離路口應大于50米,垂直道路按噪聲傳播由近及遠布設衰減點,直到噪聲級降到臨近道路的功能區的允許標準為止。
2.2.2測量方法
一般在規定時間內,各測點每次取樣測量20min的等效A聲級以及累積百分聲級,同時記錄車流量。
3. 現場記錄
現場詳細記錄聲源運行工況及運行時間;執行標準和監測依據;監測儀器編號和聲級校準器編號的記錄;背景噪聲的測量及修正記錄;背景噪聲的測量及修正記錄;監測點位示意圖應包括聲源、廠界及敏感點的相對位置和距離、測點位置、方位等;每個測量的具體時間跨度及總測量時間;測量人員姓名(以上內容須現場完成);現場填寫風速風向儀、聲級計及聲計校準器的使用登記本。投訴監測則請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簽字。
4. 數據的處理和評價:
對于廠界噪聲,記錄Lmax和Leq,都是A計權。Lmax對應偶發噪聲和頻發噪聲的評價,Leq對應等效聲級的評價。
對于固定設備結構傳播至室內噪聲,記錄等效聲級Leq(A計權)、Lmax (A計權)、5個倍頻帶聲壓級(線性計權)的值,分別對應等效聲級值、偶發頻發噪聲、倍頻帶聲壓級噪聲標準進行評價。
同一測點每天的測量結果按晝間、夜間進行評價;每一測點的結果應當單獨評價;每一測點中,只有各個評價因子都達標才認為該測點該次監測達標,否則即為超標。對于超標點,應同時記錄主要噪聲源。
表1 背景噪聲的修正原則
差值 | <3 | 3 | 4-5 | 6-10 | >10 |
修正值 | 采取措施改變現場條件重新測量 | -3 | -2 | -1 | 不做修正 |
交通噪聲通常以等效A聲級和累積百分聲級表示該路段的評價值,在進行全市交通噪聲普查時,以路段長度加權算術平均的方法計算
交通噪聲通常以等效A聲級和累積百分聲級表示該路段的評價值,在進行全市交通噪聲普查時,以路段長度加權算術平均的方法計算。
注意事項
對于有固定設備結構傳聲至室內的情況,應區分A類和B類房間(A類與B類的劃分見標準),執行相應標準限值,等效聲級以A計權網絡進行測量,倍頻帶聲壓級以線性計權網絡進行測量。
需要用到延伸桿的,則應通過滾花螺母將電容傳聲器和前置放大器小心地從聲級計上取下,用延伸電纜連接,套上防風罩,用膠布綁好后,再用校準器進行校準,確保延伸電纜的衰減ZUI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