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參數 | 雙參數PM2.5/PM10 | 測量方法 | 光散射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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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類別 | 國產 | 價格區間 | 1萬-5萬 |
應用領域 | 環保,地礦,建材/家具,道路/軌道/船舶,紡織/印染 |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江蘇工地揚塵監測標準值 自動校準
根據蘇州市揚塵治理推進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全市所有項目參建單位須于2018年8月底前,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參建單位須于7月底前,完成“揚塵管控十二條”落實任務。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揚塵管控工作,按照“揚塵管控十二條”和以下要求,切實加強監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一是狠抓“五個嚴禁”。即嚴禁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嚴禁凌空拋物,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嚴禁易揚物料露天放置,嚴禁土方裸露堆放。二是制訂專項揚塵管控方案。工程參建企業開工前必須制定與門的揚塵管控方案,確保“揚塵管控十二條”措施落實到位。三是加大檢查頻次。市安監站和區鎮建設管理部門要將“揚塵管控十二條”措施納入日常文明施工管理內容,幵定期檢查通報。四是加大行業懲戒力度。對于檢查發現揚塵防控措施落實丌到位的工地,要責令限期整改;拒丌整改的,要責令停工;情節嚴重的要納入信用考核戒清除出昆山建筑市場。
中環內規模以上工地揚塵噪聲在線監測全覆蓋。中環內5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備幵接入市住建局監測平臺,江蘇工地揚塵監測安裝工作必須符合《昆山市建筑工地揚塵噪聲在線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重點污染源單位生產經營者是揚塵污染防治主體。對于項目上堆放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場所、堆料場所、礦產資源開采加工、城市道路修建、公共基礎設施修建等等以上場合都應依規保潔,控制揚塵。江蘇工地揚塵監測標準值 自動校準。
對于揚塵排放不達標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予以1萬到10萬元處罰
對于 1、未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未聯網的施工單位
- 破壞拆除閑置在線監測設備的
- 不公開監測數據、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單位
列為重點揚塵污染源單位,除去罰款以外,單位將被停工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