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2019年全面消黑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超出許可期限仍未竣工
因部分道路反復開挖、長期占道,導致群眾出行不便、揚塵和噪音污染問題頻發,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多名人大代表就此提出相關議案。為回應群眾訴求,督促相關工程建設單位加強道路施工管理,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cha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對寶安區部分在建施工工程依法進行了調查。
辦案檢察官在調查中發現,寶安區某片區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和某路段的寶安區2019年全面消黑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超出許可期限仍未竣工,產生的噪音和揚塵對市容環境造成損害。該兩項工程施工現場未懸掛標牌公示施工進度,部分施工路段已撤除圍擋無人管理,成為違法停車場地。
依據相關法條規定,寶安區檢cha院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查明兩項工程逾期占用挖掘道路的原因,及時完善占用挖掘道路期限變更審批手續;要求施工現場設置工程標志牌,載明變更后的批準占用挖掘時間、占用挖掘道路許可決定書等內容,并每日公示施工進度;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好揚塵、噪聲等污染防治措施,杜絕施工場地內違法停車等違法行為;全面排查寶安區在建占道挖掘工程,對其中存在的逾期占用挖掘道路情形予以糾正,并督促施工單位按質按量完成工程,早日撤除圍擋,還路于民。
有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立即核查整改。與此同時全面梳理涉路施工許可辦理情況。
寶安區檢cha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進一步關注逾期占道挖掘、反復挖掘等現象,排查道路施工問題線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從而督促全區工程建設單位規范施工,減少隨意占道開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