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動態
2019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申報要求
閱讀:1273 發布時間:2019-6-19(一)申報類別
包括兩類,一是普通光伏電站:裝機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電站;二是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就地開發、就近利用且單點并網裝機容量小于6兆瓦的戶用光伏以外的各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范圍
2019年新建項目: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期間并網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本通知印發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擬并網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
(三)支持文件
申報2019年需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每個項目必須取得以下支持文件。支持文件對同一事項的陳述或承諾,必須保持一致。如出現不同描述,將視為虛假材料。
1. 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和消納承諾函,由省電力公司出具,需附文號。
2. 前期工作開展確認和土地落實承諾函,由縣(市、區)級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出具。
3. 全容量并網發電時間承諾函(確認函)。2019年1月1日(含)至本通知印發之日,期間并網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由省電力公司出具確認函,需附文號。本通知印發后至2019年12月31日(含),擬并網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承諾函,已依法設立項目法人的,由項目法人出具;未設立項目法人的項目,由主要投資方母公司出具,下同。
4. 補貼競價上網電價承諾函,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
利用建筑物屋頂或自有產權場地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產證、土地證,或者不動產權證復印件。采用租賃方式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
(四)申報程序
上述支持文件齊備后,按序裝訂。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嚴格審核,通過后,按照附件2格式填寫匯總表,正式書面行文報送我委。材料一式八份,項目支持文件可提交復印件。材料不齊備的,不得申報。
(五)申報時間
6月26日18:00前,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將相關材料送達我委新能源處。逾期報送的,不予接收。
請省電力公司編制我省電力消納市場及接入系統研究報告、全省新增光伏消納能力分析評價意見。6月27日18:00前,正式書面報送我委(一式八份)。
五、抓緊做好管理平臺信息填報
對于已核準的風電項目、設區市本次初審通過的普通光伏發電項目,請相關設區市組織項目單位,通過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登陸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照國能發新能〔2019〕49號文件要求,上傳所有附件。其中,風電項目信息必須在6月27日18:00前完成填報工作;光伏發電項目信息必須在6月26日18:00前完成填報工作。逾期未完成信息填報、或信息填報錯誤的,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項目單位自行承擔。
六、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項目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在項目勘察、設計、施工、運營過程中,要壓實安全生產及監管責任,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強化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嚴防安全生產事故。要依照安全法規申辦相關手續,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建設、運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