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基礎知識之四:防爆區域的劃分
閱讀:6359 發布時間:2019-5-22
防爆基礎知識之四:防爆區域的劃分
防爆區域的劃分:
A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3個危險區:
(1)0區: 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1區: 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3)2區: 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B粉塵防爆區域的劃分: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