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度沖擊試驗箱使用時應注意的事項如下
閱讀:576 發布時間:2022-10-11
高低溫沖擊試驗箱根據試驗需求及測試標準分為三箱式和兩箱式,區別在于試驗方式和內部結構不同。三箱式分為蓄冷室,蓄熱室和試驗室,產品在測試時是放置在試驗室。兩箱式分為高溫室和低溫室,是通過電機帶動提籃運動來實現高低溫的切換,產品放在提籃里,是隨提籃一起移動的。
溫度沖擊試驗箱操作時需要注意事項:
1、溫度沖擊試驗箱在運行過程中,除非有絕對必要,否則請不要打開箱門,因為可能導致下列不良的后果。
2、溫度沖擊試驗箱必須安全確實接地,以免產生靜電感應。
3、避免于三分鐘內關閉再開啟冷凍機組。
4、如果箱內放置發熱試品時,試品電源控制請使用外加電源,不要直接使用本機電源。放入高溫試料作低溫試驗時應注意:開啟箱門的時間要盡可能的短。
5、電路斷路器、超溫保護器,提供本機測試品以及操作者的安全保護,故請定期檢查溫度沖擊試驗箱。
6、絕對禁止試驗爆炸性,可燃性及高腐蝕性物質。
7、照明燈除必要時打開外,其余時間應關閉。
8、在做低溫前,應將工作室擦干,60℃時烘干1小時。
9、試驗時,在低溫箱溫度超過55℃以上的情況下,不可開啟冷機。
10、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提籃導軌和齒條要定期加潤滑油。
11、被測樣品要盡可能地固定在樣品架正中,不可隨意放之一側,導致溫度沖擊試驗箱的提籃傾斜。
12、在垂直于主導風向的任何截面上,試驗負載截面面積之和應不大于該處工作截面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