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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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15-20℃藥品保存恒溫柜公司介紹:
北京福意電器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恒溫保存設備、冷藏設備、冷凍設備的開發與經營工作。目前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鋼鐵冶金、機械制造、水利電力、 、基建、科學研究及大院校教學等域,并得到了廣大用戶的信賴與優良。公司自成立以來以現代化管理理念為根本,以雄厚的力量為后盾,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用戶滿意為準則。傳承“以德敬人、以誠立人”的,建立一切以客戶的需求為工作目標的經營理念。真誠新老客戶前來洽談業務,交流,增進友誼,我們將竭誠為您售后!
15-20℃藥品保存恒溫柜參數:
小型恒溫冷藏箱
產品型號 | 容積 | 溫控范圍 | 功率 | 外形尺寸(mm) | 層架數量 |
FYL-YS-66L | 62L | 2-8℃ | 85W | 430×480×640mm | 4 |
FYL-YS-88L | 88L | 2-8℃ | 85W | 480×490×840mm | 4 |
FYL-YS-100E | 100L | 2-8℃ | 85W | 480x490x840mm | 4 |
FYL-YS-50L | 50L | 4-38℃ | 85W | 430×480×510mm | 2 |
FYL-YS-100L | 100L | 4-38℃ | 85W | 480×490×840mm | 4 |
FYL-YS-138L | 138L | 4-38℃ | 85W | 540×550×840mm | 4 |
中型恒溫冷藏箱
FYL-YS-150L | 150L | 2-48℃ | 100W | 595×570×865mm | 4 |
FYL-YS-230L | 230L | 2-48℃ | 160W | 595×590×1215mm | 4 |
FYL-YS-280L | 280L | 2-48℃ | 160W | 595×570×1445mm | 6 |
FYL-YS-310L | 310L | 2-48℃ | 160W | 595×695×1315mm | 4 |
FYL-YS-430L | 430L | 2-48℃ | 160W | 595×680×1805mm | 8 |
對開門恒溫冷藏箱
FYL-YS-828L | 828L | 2-48℃ | 360w | 1262×680×1818mm | 5 |
FYL-YS-1028L | 1028L | 2-48℃ | 360w | 1262×680×2105mm | 6 |
低溫恒溫冷藏箱
FYL-YS-128 | 88L | -30-10℃ | 110W | 550×560×850mm | 4 |
FYL-YS-50LL | 50L | -12-10℃ | 70W | 430×480×510mm | 2 |
FYL-YS-100LL | 100 | -12-10℃ | 70W | 480×490×840mm | 4 |
15-20℃藥品保存恒溫柜特點:
■ 優良機組,運轉平衡,噪音低,采用強制空氣循環,確保箱體恒溫。降溫速度快,設定的溫度在短時間里,即可達到設置溫度要求;
■ 微電子處理器,優良控溫,誤差更小,操作更簡便,液晶數字清晰顯示溫度;
■ *的優良快速制冷,純銅管蒸發qi,采用風冷式結構,合理設計風道及風量,箱內溫度穩定均勻;
■ 聚氨酯整體發泡,發泡材料,高強度、高密度、設計有效減少能量消耗;
■ 采用中空鋼化玻璃,中間層為真空處理,便于隨時觀察箱體內部存放的物品;
■ 柜體內均為彩鋼噴涂板,-抗腐蝕,美觀易清潔;
■ 浸塑隔開式儲物架,物品存放更簡單,展示效果更美觀;
■ 帶滾輪及調節腳設計,移動、使用兩方便;
■ 寬氣候帶和寬電壓帶雙寬設計,不受地域、氣溫及電壓影響,一年四季運行自如,使用更放心。
15-20℃藥品保存恒溫柜說明:
藥物臨床試驗受試者的權益保障
第八條 在藥物臨床試驗的過程中,必須對受試者的個人權益給予充分的保障,并確保試驗的科學性和可靠性。受試者的權益、安全和健康必須高于對科學和社會利益的考慮。倫理委員會與知情同意書是保障受試者權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條 為確保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的權益,須成立優良的倫理委員會,并向備案。倫理委員會應有從事醫藥相關人員、非醫藥人員、法律家及來自其他單位的人員,少五人組成,并有不同性別的委員。倫理委員會的組成和工作不應受參與試驗者的影響。
第十條 試驗方案需經倫理委員會審議同意并簽署批準意見后方可實施。在試驗進行期間,試驗方案的修改均應經倫理委員會批準;試驗中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應及時向倫理委員會報告。
第十一條 倫理委員會對臨床試驗方案的審查意見應在討論后以投票方式作出決定,參與該臨床試驗的委員應當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非委員的家出席會議,但不投票。倫理委員會應建立工作程序,所有會議及其決議均應有書面記錄,記錄保存臨床試驗結束后五年。
第十二條 倫理委員會應從保障受試者權益的角度嚴格按下列各項審議試驗方案:
(一)研究者的資格、經驗、是否有充分的時間參加臨床試驗,人員配備及設備條件等是否符合試驗要求;
(二)試驗方案是否充分考慮了倫理原則,包括研究目的、受試者及其他人員可能遭受的風險和受益及試驗設計的科學性;
(三)受試者入選的方法,向受試者(或其家屬、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提供有關本試驗的信息資料是否完整易懂,獲取知情同意書的方法是否適當;
(四)受試者因參加臨床試驗而受到損害甚發生死亡時,給予的治療和/或保險措施;
(五)對試驗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見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審查臨床試驗進行中受試者的風險程度。
第十三條 倫理委員會接到申請后應及時召開會議,審閱討論,簽發書面意見,并附出席會議的委員名單、情況及本人簽名。倫理員會的意見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終止或暫停已批準的試驗。
第十四條 研究者或其的代表必須向受試者說明有關臨床試驗的詳細情況:
(一)受試者參加試驗應是自愿的,而且有權在試驗的階段隨時退出試驗而不會遭到歧視或報復,其醫療待遇與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二)必須使受試者了解,參加試驗及在試驗中的個人資料均屬保密。必要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倫理委員會或申辦者,按規定可以查閱參加試驗的受試者資料;
(三)試驗目的、試驗的過程與期限、檢查操作、受試者預期可能的受益和風險,告知受試者可能被分配到試驗的不同組別;
(四)必須給受試者充分的時間以便考慮是否愿意參加試驗,對無能力表達同意的受試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提供上述介紹與說明。知同意過程應采用受試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語言和文字,試驗期間,受試者可隨時了解與其有關的信息資料;
(五)如發生與試驗相關的損害時,受試者可以獲得治療和相應的補償。
第十五條 經充分和詳細解釋試驗的情況后獲得知情同意書:
(一)由受試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并注明日期,執行知情同意過程的研究者也需在知情同意書上簽署姓名和日期;
(二)對無行為能力的受試者,如果倫理委員會原則上同意、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參加試驗符合其本身利益時,則這些病人也可以進入試驗,同時應經其法定監護人同意并簽名及注明日期;
(三)兒童作為受試者,必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知情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當兒童能做出同意參加研究的決定時,還必須征得其本人同意;
(四)在緊急情況下,無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書,如缺乏已被證實有效的治療方法,而試驗藥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復健康,或減輕病痛,可考慮作為受試者,但需要在試驗方案和有關文件中清楚說明接受這些受試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倫理委員會同意;
(五)如發現涉及試驗藥物的重要新資料則必須將知情同意書作書面修改送倫理委員會批準后,再次取得受試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