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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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20-30℃藥品恒溫柜公司介紹:
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和深化需求,2003年福意聯公司注冊了“福意聯”。經過了十多年的推廣,我們累積了很多經驗且在醫療、農業、食品等域內已凸顯出了一定優勢和知名度。公司將不偏離產品在的應用這一戰略發展方向,及時跟蹤和積極學習前沿的,并結合及國標要求,不斷提高對前沿進行應用創新的能力,公司在產品設計方面進行了巨大 , 擁有一大批設計方面的人才及可靠性實驗平臺 , 優良大化地提升客戶 , 保證我公司產品的穩定及可靠性.
20-30℃藥品恒溫柜參數:
產品型號 | 容積 | 溫控范圍 | 外形尺寸(mm) | 門體-門鎖 |
FYL-YS-66L | 62L | 2-8℃ | 430×480×640mm | 單門雙鎖 |
FYL-YS-88L | 88L | 2-8℃ | 480×490×840mm | 單門雙鎖 |
FYL-YS-50LK | 50L | 4-38℃ | 430×480×510mm | 單門雙鎖 |
FYL-YS-100L | 100L | 4-38℃ | 480×490×840mm | 單門雙鎖 |
FYL-YS-138L | 138L | 4-38℃ | 540×550×840mm | 單門雙鎖 |
FYL-YS-150L | 150L | 2-48℃ | 595×570×865mm | 單門單鎖 |
FYL-YS-230L | 230L | 2-48℃ | 595×590×1215mm | 單門單鎖 |
FYL-YS-280L | 280L | 2-48℃ | 595×570×1445mm | 單門單鎖 |
FYL-YS-310L | 310L | 2-48℃ | 595×695×1315mm | 單門單鎖 |
FYL-YS-430L | 430L | 2-48℃ | 595×680×1805mm | 單門單鎖 |
FYL-YS-828L | 828L | 2-48℃ | 1265×680×1830mm | 雙門雙鎖 |
FYL-YS-1028L | 1028L | 2-48℃ | 1265×680×2150mm | 雙門雙鎖 |
FYL-YS-128 | 88L | -30-10℃ | 550×560×850mm | 單門單鎖 |
FYL-YS-100E | 100L | 2-8℃ | 480×490×845mm | 單門單鎖 |
20-30℃藥品恒溫柜舉例說明:
【產品型號】FYL-YS-430L
【容 積】430L
【溫度范圍】2~48℃(溫度每度可調)
【額定電壓】AC220V
【額定頻率】50Hz
【外形尺寸】595×680×1805 mm
【商品重量】105kg
【氣候類型】N.SN
【制冷劑用量】R600a(55g)
【額定輸入功率】160W
1、產品結構為立式箱體。主體分為四部分:電氣控制系統,制冷系統、制熱系統、顯示系統。
2、箱體內部采用高密度聚氨酯整體發泡,具有重量輕、保溫性能好等特點。
3、自動化霜功能,適合高溫高濕地區,外門防凝露的應用,85%濕度無凝露。
4、智能電腦溫度控制器,數碼顯示、控溫精度高。具有高低溫報警、溫感器故障報警和安全鎖功能,防止出現意外。
5、優良溫感探頭,自動顯示箱體內部溫度,便于隨時觀察箱體內溫度變化。
6、采用新型風道設計,多孔入風使箱體內溫度更均勻。溫度偏差范圍小。
7、制冷系統與制熱系統匹配合理,采用強制空氣循環,確保箱體內整體恒溫。降溫或制熱速度快,設定的溫度在短時間里,即可達到設置溫度要求。
8、使用三層高強度中空玻璃,中間層為真空處理,保溫效果好,透明度高,便于隨時觀察箱體內部存放的物品。
9、采用新型全封閉壓縮機,運轉平衡,噪音低,使用壽命長。
10、此產品為嵌入式恒溫箱,可將產品直接嵌入在壁櫥或墻壁中,不占用多余空間。
11、箱體采用優良鋼板,經優良防腐化噴涂工藝,表面色澤柔和,內部隔層可任意放寬和縮小,便于存放不同物品。箱體內部具備照明設施,方便夜間觀察儲存的物品。
產品配置清單
1、說明書1本
2、保修卡1張
3、合格證1張
4、擱 架7個
5、鑰 匙1把
20-30℃藥品恒溫柜售后:
本項目的貨物質量保質期為原裝全新合格產品自驗收通過之日起三包一年,終身保修維護。遇嚴重質量問題包換,保修期后負責終身維修。保修售后均為制造方上門保修,既有制造方派員到用戶設備現場維修,也可品牌當地售后售后機構售后。
20-30℃藥品恒溫柜說明:
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
優良條 為保證藥物臨床試驗過程規范,結果科學可靠,保護受試者的權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參照*原則,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是臨床試驗全過程的標準規定,包括方案設計、組織實施、監查、稽查、記錄、分析總結和報告。
第三條 凡進行各期臨床試驗、人體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試驗,均須按本規范執行。
第四條 所有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必須符合《醫學大會赫爾辛基宣言》(附錄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試者優良受益和盡可能避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