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水污染特性,如何加強水污染源監管?
閱讀:1083 發布時間:2019-8-23
重金屬水污染是指相對密度在4.5以上的金屬元素及其化合物在水中的濃度異常使水質下降或惡化。相對密度在4.5以上的重金屬,有銅、鉛、鋅、鎳、鉻、鎘、汞和非金屬砷等。其的主要特性有:
1.重金屬在水中,主要以顆粒態存在、遷移與轉化,其過程復雜多樣,幾乎包括水體中各種物理、化學和生物學過程;
2.多數重金屬元素有多種價態,有較高活性,能參與各種化學反應,有不同的化學穩定性和毒性,環境條件的改變,其形態和毒性也發生變化;
3.重金屬易被生物攝食吸收、濃縮和富集,還可通過食物鏈逐級放大,達到危害生物的水平;
4.重金屬在遷移轉化過程中,在某些條件下,形態轉化或物相轉移具有一定的可逆性,但重金屬是非降解有毒物質,不會因化合物結構破壞而喪失毒性;
5.重金屬元素之間存在拮抗作用與協同作用。
如何加強水污染源的監管?
建立供水水質情況定期檢查和抽查制度,建立水質檢測資料的月報、年報和污染應急報告制度。公司制訂了完善的水質檢測制度,供水設施定期巡查和維修保養記錄,所有凈水劑和與制水有關的材料按照質量標準進行檢驗記錄。不同地方水源處裝上水質在線監測儀器進行實時監測,從而確保對水污染源的及時監測。
加強水質管理。開展水質在線監測。符合水質標準。對因長期使用污水導致生態的破壞或身體的不適,要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