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藥用級香草醛 CAS號 :121-33-5
香草醛
C8H8O3 152.15 [121-33-5] 本品為4-羥基-3-甲氧基。按干燥品計算,含C8H8O3不得少于99.0%。 【性狀】本品為白色至微黃色針狀或片狀結晶或結晶性粉末,具有香草香氣。 本品在甲醇或中易溶,在乙m或熱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點 本品的熔點(通則0612)為81~84℃。 【鑒別】(1)在有關物質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品的圖譜一致(通則0402)。 【檢查】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1.0g,加20ml溶解后,溶液應澄清無色(通則0901與通則0902);如顯色,與橙黃色2號標準比色液比較,不得更深(通則0901第一法)。 有關物質 避光操作。取本品與香草醛對照品各適量,分別加甲醇溶解并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1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臨用新制)。照氣相色譜法(通則0521)試驗,以聚二甲基硅氧烷(或極性相近)為固定液的毛細管柱為色譜柱;柱溫為170℃;進樣口溫度為240℃;檢測器溫度為240℃。精密量取對照品溶液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理論板數按香草醛峰計算不低于5000。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μl,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峰保留時間的3倍。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各峰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要求。按面積歸一化法計算,各雜質峰面積之和不得大于總峰面積的0.5%。 【含量測定】避光操作。取本品約0.25g,精密稱定,加中性80ml溶解后,加酚酞指示液3滴,用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滴定液(0.1mol/L)相當于15.21mg的C8H8O3。 【類別】藥用輔料,矯味劑和芳香劑。 【貯藏】密閉,在涼暗、干燥處保存。 注:本品對光不穩定。
藥用級香草醛 CAS號 :12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