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組織排放源的采樣點位
1、點位布設
在進行無組織排放源惡臭監測采樣時,應對風向和風速進行監測。應在下風向周界布設監測點位。一般情況下,點位設立在周界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軸線及風向變化標準偏差±Sº范圍內或在有臭氣方位的邊界線上,如圖 1 所示。±S°的計算測量方法參考 HJ/T55,每分鐘測量一次風向角度,連續測定10次,取其平均值并計算標準偏差范圍值。
被測周界無條件設置監測點位時,可在周界內設置監測點位,原則上距離周界不超過10米。當排放源緊靠圍墻(單位周界),且風速小于 1.0m/s 時,在該處圍墻外增設監測點。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無組織排放源的單位相毗鄰時,應選擇被測無組織排放源處于上風向時進行臭氣濃度監測,其布點方法同前。
雨、雪天氣下,因污染物會被吸收,影響監測數據的代表性,不宜進行惡臭無組織排放監測。
2、采樣點數量
一般設置 3 個點位,根據風向變化情況可適當增加或減少監測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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