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4870多功能防爆聲光報警器/多功能防爆爆閃燈廣泛適用于各種特殊場所作警示標志,也適用于市政、施工作業和監護、救護、搶險工作人員作信號聯絡和方位指示之用。
FL4870多功能防爆聲光報警器/多功能防爆爆閃燈
適用范圍:
本公司研制開發生產的聲光報警器,廣泛適用于各種特殊場所作警示標志,也適用于市政、施工作業和監護、救護、搶險工作人員作信號聯絡和方位指示之用。
FL4870多功能防爆聲光報警器/多功能防爆爆閃燈
性能特點: 采用新型紅色LED光源,亮度高,信號強,可視距離在4800米以上,濃煙濃霧穿透能力可達300~500米。
采用可編程IC控制電路板,聲光和聲音兩種工作模式任意轉換。 聲音報警強度高達115分貝以上,穿透能力強。 采用高能無記憶電池,充放電性能好,容量高,一次充滿電后可連續工作5小時以上。
燈具的底部有強性磁座,可以直接吸附于鐵板表面上,使用方便。 新技術和新工藝制造,使燈具重量比傳統信號燈減輕了40%的重量,減少了作業人員攜帶、運輸的負擔。
進口PC材料和優化的結構設計,使燈具的抗沖擊性大大增強,不僅增大了燈具的適用范圍,而且也延長了燈具的使用壽命。
使用方法:
使用時,*次按壓燈具的開關按鈕,即為聲光工作模式;第二 次則為聲音工作模式;第三次按壓則燈具停止工作。 一次充滿電后,可在3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則要每隔4~5個月充一次電;使用中,當電池電量即將耗盡時,燈具的照明亮度會急劇減弱或突然停止工作,此時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充電。
充電時,只需將充電器的輸出插頭插入充電孔即可進行充電;充電器內置充電保護裝置,當充電器接通電源不充電時,指示燈為綠色;接上燈具開始充電時,指示燈為紅色表示正常充電;當電池充滿電后,指示燈變為綠色。FL4870/LZ2多功能聲光報警器注意事項: 嚴禁在危險場所充電、拆卸燈具。
在攜帶和運輸過程中確保開關免受外物觸壓,以免耗電。FL4870/LZ2多功能聲光報警器技術參數:額定電壓:3.7vDC額定容量:4Ah光源(LED)電流:250mA平均使用壽命:
100000h連續放電時間:聲音≥6h/聲光≥5h充電時間:6h(正常使用后)8h(電池耗盡后)電池使用壽命:約1000次循環外形尺寸:96×96×163mm重 量:0.6kg
*:本產品嚴格按照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確保產品質量高于國家標準,*達到設計要求,產品實行3年保用,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產品正常使用下出現任何故障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