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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人水下作業防護措施
閱讀:436 發布時間:2023-9-11水下作業是指對有水流或積水較深的污水、雨水等管道、箱涵采取封堵斷流的方式進行接駁、清淤(障)摸排等作業水下作業的防護措施:
1、水下作業,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施工方案,對封堵點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并采取對應措施,降低作業風險
2、作業人員應參加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熟悉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潛水作業人員要經過專 業培訓,并取得潛水作業資格證后才能進行水下封堵作業。
4、作業前對使用的工器具進行檢查,并檢查調試需要使用的設備設施,作業監護人與水下封堵作業人員約定好上下聯系信號,確定無誤后進行下一步操作。若使用氣囊封堵,要確保使用的氣囊質量可靠、符合要求
5、水下封堵作業人員要佩戴能持續供氧的隔離式防護用具、安 全 繩、潛水電話等工器具。
6、下井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用手拉住梯子,緩緩爬至井底,井上操作人員協助其操作空氣管、電纜、安 全 繩等設施,以防空氣管、電纜纏繞至爬梯上,發生事故
7、當封堵點水位超過30厘米時,要穿著潛水服,并經水密檢查無漏后方可進行封堵作業。
8、水下封堵作業人員下到封堵作業點后,應立即通過潛水電話與井上監護人員取得聯系,報告實際作業位置以及水下環境情況
9、水下封堵作業人員連續工作不得超過1小時
10、水下封堵作業全程應安排至少2名監護人員并將復合式氣體測量儀置于井內(有水時置于水面上約 30厘米處),一復合式氣體測量儀報警,應立即要求水下封堵人員停止作業,返回井上。
11、水下封堵作業人員要持續與井上監護人保持聯系,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呼救并有序撤離。
12、井上操作人員為水下封堵人員提供所需的材料及設備時,應使用容器延井壁緩慢送至水下封堵人員手中,在送料過程中應與水下封堵人員通過潛水電話持續聯系溝通,防止物品墜落傷人。
13、水下封堵操作完成后,水下封堵人員應向作業監護人員發送信號,然后拉住梯子緩緩爬出井面,并在作業監護人員的協助下坐立至井邊穩定處,由其他工作人員幫其卸下壓件及頭盔等物。
14、水下封堵人員發生溺水事故時,在地面上的潛水員在保證自身安 全 的前提下,應迅速設法將溺水者救出。從水中救出后,如出現呼吸、心跳停止的,立即使用心肺復蘇急救方式進行救治,并及時打 120求助,施救者如不懂得水中施救和不了解現場水情的,不可輕易下水,可充分利用現場15器材,如繩、竿、救生圈、安 全 繩等進行救助。
16、進行水下作業,要充分考慮惡劣天氣、汛期、上游開閘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