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青島清永凈化設備有限公司>>公司動態>>更精細更明確 江蘇發布新版環境應急預案
江蘇省辦公廳近日印發《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次出臺的《預案》是對2006年版《預案》的修訂,主要有三大特點:一是增強了針對性?!额A案》在省級層面如何協調指揮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問題上作出針對性調整。二是在實用性上下功夫。把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作為《預案》修訂的前提,針對江蘇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特點,加強對各種環境風險的監測監控。三是增強了可操作性。結合近年來突發事件的應對經驗及應急演練經驗,對相關職能部門、地方*的職責進行細化區分。
此次修訂后《預案》的4點變化:
一是規范了適用范圍。修訂后的《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因企業事業單位排污或由其他事件引發以環境污染為主要災害的突發事件。
二是完善部門職責和現場指揮職責。明確江蘇省*成立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是調整了應急響應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啟動Ⅳ級應急響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省轄市人民*負責啟動Ⅲ級響應。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應急指揮中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應急指揮中心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配合國務院或其委派的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四是增加了調查評估的內容。江蘇省應急指揮中心要組織開展事件損失評估核定工作,江蘇省環保廳提出事故后續處置建議,由當地市、縣(市、區)人民*負責現場清理和消除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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