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9月29日向媒體通報,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40個城市共172個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監測點位已建成或改造完畢,投入監測試運行并發布相關信息。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9月29日表示,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包頭、鄂爾多斯、丹東、泉州、萊蕪、臨沂、德州、菏澤、淄博、煙臺、株洲、湘潭、河源、清遠、玉溪、臨汾、陽泉、北海、寶雞、延安等40個城市共172個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監測點位已建成或改造完畢,投入監測試運行并發布相關信息。至此,我國共114個城市668個點位開展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
這些監測點位將從2013年10月1日起,開展監測并在本地相關或媒體,以及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發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細顆粒物(PM2.5)等6項基本項目的實時監測數據和AQI指數等信息。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說,按照國務院空氣質量新標準“三步走”實施方案要求,2013年環境保護重點城市、環保*城市按步驟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年初,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將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列為2013年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力加以推進。3月初,環境保護部印發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明確了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的主要目標、實施范圍、實施安排、技術培訓、數據聯網、信息發布要求等。3月下旬,2013年全國環境監測工作現場會對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經過不懈努力,山西、山東、陜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務,為全國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任務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部將把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工作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具體舉措,狠抓落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任務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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