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城市地下水普遍測出有毒物指標
中國地下水水質堪憂,主要城市及城鎮周邊地區地下水普遍檢測出有毒微量有機污染指標,但超標率較低。
2011年10月28日,在由環保部、國土部與水利部聯合召開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新聞發布會上,國土部地質環境司副司長陶慶法公布了上述調查結論。
據陶慶法介紹,該調查自2005年開始,先后啟動了華北平原、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淮河流域地下水污染的初步調查評價工作,調查面積44萬平方米,采集和檢測地下水樣品1.2萬多組。以重金屬、"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微量有機物為重點調查對象。
但他強調,雖然"有毒微量有機污染指標"檢出率較高,表明主要城市及城鎮周邊地區普遍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超標率較低,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的鉛、砷檢出率達到45.7%、39.1%,超標率并不高。
他介紹,在全國655個城市中,有400多個以地下水作為飲用水源,從全國水質看,"南方優于北方、山區優于平原、深層優于淺層",按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93)評價:全國淺層地下水資源有37%的面積達不到三類水質標準。2009年,京、遼、吉、滬、蘇、粵、瓊、寧8省份641眼井水質檢測顯示,符合三類的占26.2%,四到五類水占73.8%.
據財新記者了解,中國根據地下水水質現狀、人體健康基準值及地下水質量保護目標,并參照生活飲用水、工業、農業用水水質zui低要求,將地下水質量劃分為五類,水質由一類依次下降;1-3類水適用于生活飲用,四類水則需處理后方可做飲用水,五類水則不宜飲用。
此前8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要求各級政府要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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