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昆山海達精密儀器有限公司>>技術文章>>電池的包裝抗壓您公司做了嗎?
關于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規章范本,在原有的國標要求里增加了電池紙箱包裝的測試點,要求每種設計類型和每個制造廠家3個試驗樣品,且試驗時間為24小時,對于有時效性要求的客戶就必須一次性購買多臺紙箱抗壓試驗機,現在海達大量現貨供應中!
例如:深圳天朔計量購買3臺,深圳北測檢測購買6臺,深圳安博檢測購買3臺......
電池包抗壓主要測試要求如下:
6.1.5.6 堆碼試驗
除袋以外,所有設計類型的包裝都應進行堆碼試驗。
6.1.5.6.1 試驗樣品數量:每種設計類型和每個制造廠家 3個 試驗樣品。
6.1.5.6.2 試驗方法:在試驗樣品的頂部表面施加一力量,此力相當于運輸時可能堆疊在它上面的同
樣數量包裝件的總重量。如果試驗樣品內裝的液體相對密度與待運液體的不同,則該力應按后者計
算。包括試驗樣品在內的最小堆碼高度應是3米。 試驗時間為24小時 但擬裝液體的塑料桶、罐和復
合包裝6HH1和6HH2,應在不低于40℃的溫度下經受28天的堆碼試驗。
6.1.5.6.3通過試驗的標準:試驗樣品不得泄漏。對復合或組合包裝而言,不得有所裝的物質從內貯器和內包裝中漏出。試驗樣品不得顯出可能對運輸安全有不利影響的損壞,或者可能降低其強度或造成包裝件堆碼不穩定的變形。在進行評估之前,塑料包裝應冷卻至環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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