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汽車衡檢測方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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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到篇文章中提出的種檢測思路。就是在電子汽車衡安裝現場稱重傳感器從承載器下取出,使用種便捷式裝置只對稱重傳感器進行檢測調整,就認為完成了該衡器的檢測。
這種思路是種“瞎子摸象”的方法,只是考慮了稱重傳感器對衡器影響的因素,而忽視了對其他裝置對稱重性能的影響。與其采用這種方法,還不如直接稱重傳感器的出場檢測報告更為直接。
實際上,任何臺電子衡器的稱重傳感器和稱重指示器,都是出廠前通過用設備對其計量性能檢測過的,這種在使用現場再使用便捷式裝置的稱重傳感系統檢測,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工作。
二、
有這樣種檢測方法:是在對電子汽車衡進行偏載實驗之后,對于由多段結合的承載器任選段,進行稱重性能的加載實驗,與檢定規程規定的加載載荷不同,僅僅是是將部分重量的砝碼進行加載實驗,如果需要也可以再選擇段承載器來進行檢測。要求在該秤量值時稱量誤差不大于大允許誤差。
也是是說,對于由三段結構承載器,只需要使用1/3max砝碼,對其段承載器進行加載,只是檢測1/3max的稱量性能。
針對這種方法只是采用了部分的標準砝碼,對臺大量秤的衡器進行檢測,減少了砝碼的使用量,對承載器進行了集中加載,考核了承載器的相對變形量,但是無法知道該電子汽車衡的整體稱量性能。其實這種測量方法僅僅檢測了該電子汽車衡部分的量程,無法知道大于這個量程時的性能變換情況。但是如果只作為偏載檢測是可以考慮用此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