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環境監察支隊通過三項措施,進一步深化環境管理、環境監察、環境監測三監聯動工作機制,進一步做好對企業廢水、廢氣等排放情況及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現場突擊檢查。
一是聯動執法內容更加豐富。2007至2010年,三監聯動以突擊監察監測企業的廢水和鍋爐廢氣排放情況為重點工作內容。今年,結合新區創評全國文明城區要求和南北兩片環保現狀,三監聯動在以對廢水、廢氣執法為主的基礎上已逐步向禽畜牧場、行為違法、違反“環評”及一些有信訪的餐飲油煙氣等內容拓展。二是聯動執法形式更加靈活。近幾年來,可吸入顆粒物一直是上海大氣環境的首要污染物,為了控制碼頭、堆場的揚塵污染,有效改善空氣質量,新區環境監察支隊與*執法支隊聯合執法檢查的模式孕育而生。聯動的形式除原來的“處監管、隊監察、站監測”外,今年監察支隊又與*支隊開展了揚塵整治聯合執法,執法的形式更為靈活。三是聯動執法對象更加優化。新區環境監察支隊今年重新制定了包含616家企業的《2011年度現場監察名錄》,將這616家單位按其污染因子種類進行詳細分類。每次聯動前,行動領導小組都根據企業的污染因子種類篩選檢查企業,確保執法對象的不重復性和檢查行業的全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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