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環保部門主動出擊 嚴肅查處危廢領域環境違法行為
今年3月以來,松江區環保局陸續接到葉榭鎮政府及紅先河用水單位反映,紅先河水質出現異常。松江區環保局對此高度重視,經過排除沿岸企業偷拍和兩周多的伏擊守候,于3月27日下午19:00時左右,當場抓獲傾倒廢酸的槽罐車。被抓獲時已有約8噸廢液排入雨水井并進入紅先河,車內殘留廢酸pH值達0.3(屬于強酸),化學需氧量、氨氮、鋅、鉛等多項指標均嚴重超標。另據調查,該槽罐車已多次在紅先河葉興路和葉旺路附近傾倒工業廢液,自2011年1月以來共傾倒廢液不少于10次,每次約5-9噸不等。
事件發生后,市區兩級環保部門和*部門迅速展開了調查處理工作,查明該廢酸來自位于浦東新區新場鎮滬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將擅自收集的廢酸部分交由個人非法處理,部分交由昆山、無錫等地的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非法處置。根據偷倒者以及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供述,市環境監察總隊進行了延伸調查,目前,已查實有上海巨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新熱鍍鋅有限公司、浩盟車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安安鍍鋅廠、上海環儀冷軋有限公司、上海生源鋼帶有限公司、上海寶山錢潘拉絲有限公司、上海興順鋼管廠、上海興杰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徐浦標準件有限公司、上海天寶緊固件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存在將廢酸委托給無資質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且時間大多已持續1-2年,相關企業涉及寶山、奉賢、青浦、浦東新區等多個區。
鑒于該案的違法行為已達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立案標準,目前檢察院已對實施偷倒的2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對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3名有關責任人,*部門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同時,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擅自收集危險廢物,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7萬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市環保局已立案,擬對其處以49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對11家非法委托給無資質單位處置廢酸的企業,市環保局也已立案,擬分別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12-16萬元不等的罰款。
此次偷倒廢酸事件給紅先河造成了污染,偷倒行為發現后,松江區環保、水務等部門積極行動起來,通過清污、調水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工作,目前,生態修復工作基本完成,經監測,當地土壤、水環境質量恢復至事發前水平。(法規處、監察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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