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38期通告,通報了14批次不合格食品。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滑縣光洋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1批次瘦羊肉,克倫特羅不合格;漯河市郾城區城關鎮劉小果水果超市遼河路店銷售的1批次10特惠香蕉,腈苯唑超標;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蘇家作村品惠生活超市銷售的1批次韭菜,啶蟲脒超標;社旗縣新強購物廣場銷售的1批次無根黃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合格。
克倫特羅屬于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對動物有明顯的促進生長、提高瘦肉率及減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整頓辦函〔2010〕50號)中規定,β-類藥物(鹽酸克倫特羅(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為食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克倫特羅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不法養殖戶為增加動物的瘦肉量、迎合消費需求及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而違法使用。
腈苯唑又名唑菌腈、苯腈唑,是三唑類內吸殺菌劑,腈苯唑在果樹上主要用于防治香蕉葉斑病、桃褐腐病。能抑制病原菌菌絲的伸長,阻止已發芽的病菌孢子侵入作物組織,對病害既有預防作用又有治療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GB2763-2019)中規定,香蕉中腈苯唑的最大殘留*值為0.05mg/kg,造成香蕉中腈苯唑殘留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果農在使用過程中沒有調配好濃度或者對使用農藥的安全間隔期不了解,從而違規使用所導致。
6-芐基腺嘌呤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長培養基的細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葉內葉綠素、核酸、蛋白質的分解,保綠防老;將氨基酸、生長素、無機鹽等向處理部位調運等多種效能,廣泛用在農業、果樹和園藝作物從發芽到收獲的各個階段。《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 6-芐基腺嘌呤 等物質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 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2015 年第 11 號)中要求,豆芽中不得檢出6-芐基腺嘌呤。6-芐基腺嘌呤在豆芽中添加過量后,會導致兒童發育早熟,女性生理改變,老年人骨質疏松等,甚至有致癌可能。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滎陽市高村鄉樂購樂生活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紹興柯橋第三酒廠生產的1批次黃酒,酒精度不合格;淮濱縣王店鄉新世紀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河北華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美國青豌豆(牛肉味)、1批次美國青豌豆(原味),酸價(以脂肪計)超標;漯河市高達商貿有限公司臨潁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扶溝縣甲天調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小米香醋,不揮發酸(以乳酸計)不達標。
酒精度是酒類的一個理化指標。酒精度不達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沒做好完善的出廠檢驗,又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也可能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故意標高酒精度,以提高銷售價格。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酸價超標的原因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有關,特別是存貯溫度較高時易導致脂肪氧化酸敗致使酸價超標。
不揮發酸是食醋中總酸的一種,以乳酸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綿長,柔軟可口。不揮發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食醋的口感和風味。造成不揮發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發酵工藝控制不當導致。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西平縣天大商貿有限公司焦莊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平輿縣豪邁飲料廠生產的1批次竹葉水風味飲料,菌落總數超標;鄭東新區白沙鎮權權超市銷售的標稱焦作市悅寶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無汽蘇打果味飲料(青檸味),菌落總數超標。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數較高,或者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包裝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漯河市郾城區萬象福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新鄉市金宏泰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芝麻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合格;湯陰縣古賢鎮好客多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通許縣易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調味面制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
乙基麥芽酚是一種香味增效劑,對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強具有顯著效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麥芽酚為不得使用。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低毒高效防腐劑,具有廣譜性, 在酸、堿性條件下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對霉菌、酵母和細 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為苯甲酸鈉的 2-10 倍,在高劑量時能 抑制細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調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或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或在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造成的。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污染問題,分別為許昌市小龍坎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1批次水杯,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濟源高級中學使用的1批次湯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合格。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潔精、洗衣粉、洗衣液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按照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餐(飲)具消毒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使用量過大或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造成洗滌劑在餐具上的殘留。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鄭州、開封、安陽、新鄉、焦作、許昌、漯河、南陽、信陽、周口、駐馬店、濟源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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