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計數器校驗儀制造基地詮釋上海市處置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上海市處置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基本情況
2聯動部門(單位)及主要職責
2.1市氣象局
2.2市經濟信息化委
2.3市教委
2.4市*局
2.5市民政局
2.6市建設交通委
2.7市文廣影視局
2.8市
2.9市體育局
2.10市綠化市容局
2.11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12市交通港口局
2.13市安全監管局
2.14市政府新聞辦
2.15市通信管理局
2.16民航華東管理局
2.17上海鐵路局
2.18上海機場集團
2.19市電力公司
2.20各區縣政府
2.21其它相關部門(單位)
3預防和應急準備
3.1預防
3.2應急準備
4預警和預警響應
4.1預警
4.2預警響應
5應急處置
5.1災情信息報告
5.2先期處置
5.3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6.1響應結束
6.2災情調查和評估總結
6.3災后次生、衍生災害預防
6.4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
7應急保障
7.1監測預警能力保障
7.2預警發布能力保障
7.3防雷能力保障
8附則
8.1獎懲
8.2預案管理
8.3預案實施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范與處置雷電災害,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上海市雷電防護管理辦法》、《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氣象局關于貫徹中國氣象局<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雷電災害的監測與預防、預警與預警響應、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等應急工作。
1.4基本情況
1.4.1本市雷電天氣概況
雷電是在強烈發展的積雨云中產生的大氣放電現象,主要出現在夏季,春秋季偶爾也會發生。本市常年平均(目前常年值采用1971-2000年的平均值)雷電日數為49.9天。
1.4.2主要危害
雷電電流強度*,其放電峰值電流可達100-300千安。雷電災害主要分為直接雷擊、雷電波侵入和雷電感應三種情況。直接雷擊是指雷電通過人體、建筑物、線路、設備等對地放電產生的電擊現象,主要危害建筑物、供電設備和人;雷電波侵入是指雷擊發生時,雷電直接擊中架空或埋地較淺的金屬管道、線纜,強大的雷電流沿著這些管線侵入室內,對室內電氣設備產生的電擊現象,主要危害建筑物內的電子設備、電器;雷電感應是雷擊后巨大的雷電流在周圍空間產生迅速變化的強大磁場,這種磁場能在附近的金屬導體上感應出高電壓,從而損壞與該導體連接的電子、電器設備。雷電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城市運行、金融安全、社會生產、交通和人民生活等均具有不利的影響。
對人身安全的影響:雷電天氣時,在空曠的野外行走、作業、耕作的人員易被雷電擊中,造成人員傷亡。
對交通的影響:影響飛機起降安全,導致機場關閉、旅客滯留;還可造成鐵路、地鐵、輕軌、航空、地面交通等信號系統受損,甚至癱瘓,導致運輸中斷或秩序混亂。
對建筑物、構筑物安全的影響:未安裝有效防雷裝置的建筑物易遭受雷電侵襲,導致建筑物毀壞、倒塌、起火燃燒,也可使建筑物內電源系統、信息系統癱瘓。
對電力設施的影響:可造成電力設施損毀,導致電力供應中斷,并可引起火災。
對通信系統、信息系統的影響:可影響通信正常,并可損壞室內信息系統,造成通訊中斷、信息數據丟失、信息系統癱瘓。
對安全生產的影響:戶外作業、高空作業、爆破、施工、起吊、裝卸、危險品運輸等都可能由于雷電而不能正常進行,甚至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空難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等。
2聯動部門(單位)及主要職責
2.1市氣象局
(1)負責雷電監測、預測、預報和預警,對重大雷電災害進行評估,協助有關部門對雷電事故進行調查和成因鑒定,為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防災減災提供決策建議,并為雷電及相關災害的應急處置提供氣象服務保障;
(2)加強與相關委辦局,開展雷電次生、衍生災害的分析評估和監測、預警;
(3)規劃、組織雷電災害預警信息的發布工作,提高預警信息覆蓋面;
(4)規劃、組織雷電災害預防和防御,組織對雷電防護的科學研究和防雷技術的推廣、應用;督促檢查本市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5)組織雷電災害科普知識宣傳,開展應對雷電災害的應急演練,提高市民防范與自救意識。
2.2市經濟信息化委
(1)指導、督促電力公司做好電力設備的雷電防御、電力設備搶修工作;
(2)加強通信和信息系統防御雷電災害的督促、檢查工作。
2.3市教委
(1)負責督促各高校、各區縣教育部門、各直屬單位落實防御雷電災害措施;
(2)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雷電災害防御和學生避險逃生安全教育。
2.4市*局
(1)加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維護;
(2)組織應急交通保障,確保應急車輛安全、快速通行;
(3)負責雷電引發火災的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2.5市民政局
調查、匯總災情,做好救助工作。
2.6市建設交通委
(1)督促、檢查和落實本系統各建設單位及全市建設工程的雷電災害防御和生產安全;
(2)督促、檢查燃氣企業做好雷電防護工作,確保燃氣安全;
(3)利用市政道路情報板發布雷電預警信息。
2.7市文廣影視局
組織播發雷電災害預警信息,配合相關單位搞好相關信息播報及雷電防御知識宣傳。
2.8市
負責雷電傷亡人員的醫療急救、轉運和救治等工作。
2.9市體育局
負責指導戶外體育賽事的雷電防御工作。
2.10市綠化市容局
負責雷電引發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11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1)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樓宇等的防雷安全檢測;
(2)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及時修復受損房屋,協助做好住宅小區、樓宇等的電力搶修工作。
2.12市交通港口局
指導、督促、檢查公交、出租、軌道交通、輪渡、碼頭的雷電災害防御。
2.13市安全監管局
(1)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落實防雷措施;
(2)負責對本市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實施監督管理,確保防雷安全。
2.14市政府新聞辦
協調、組織有關雷電災害的新聞發布。
2.15市通信管理局
(1)加強對基礎電信設施防雷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督促各通信企業落實雷電災害防御措施,及時修復損壞的通信設施。
(2)協調電信運營部門配合市氣象局及時播發雷電災害預警信息。
2.16民航華東管理局
(1)負責民航領域相關雷電災害信息、航班信息的發布和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2)組織協調機場、航空公司做好滯留旅客安置、疏導、轉運和航班恢復等工作;
(3)協調做好浦東、虹橋機場的互為備降工作。
2.17上海鐵路局
組織做好鐵路系統的雷電災害防御工作。
2.18上海機場集團
(1)評估雷電災害對機場安全運行的影響,確定機場適航性;
(2)協調航空公司等做好滯留旅客的疏散、安置、信息服務等工作。
2.19市電力公司
(1)負責做好供電設施防御雷電災害工作;
(2)及時做好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17901/node17904/node17906/userobject21ai384746.html
PSLJS-M雷電計數器校驗儀
產品概述:
PSLJS-M雷電計數器校驗儀是根據電力用戶的需要而設計研制的。產品外形美觀、攜帶使用都很方便。
功能特點:
1、使用前請先充電,為確保充電效果和延長電池使用壽命,需使用專配的充電器。空電池到充滿約需3-4小時,充電器上紅燈亮表示正在充電。
2、根據計數器安裝高度,適當拉出伸縮放電桿。
3、專配的接地線,一端插頭插入校驗器尾部插孔,另一端夾子接大地。
4、按下紅色按鈕,接通高壓約1秒鐘,指示燈亮起(微閃), 即可輕輕點擊計數器與避雷器的連接端進行測試。
5、每次點擊后,放電桿端頭應離開計數器。若需重復測試,不要松開按鈕,待1-2秒指示燈又閃爍時,即可再次點擊測試。
6、連續測試會導致校驗儀發熱,請注意適當間隙時間。以減少故障,延長電池壽命。
7、校驗器輸出分高、中、低三檔,可通過頭部的撥動開關進行調節,以適應測試不同類型或廠牌的計數器。
8、如按下按鈕3秒鐘以上指示燈仍未閃亮,則表示需要對電池進行充電。
9、校驗器請勿隨意拆卸。如電池組容量明顯下降或充電效率過低,則需更換,請向本廠購買電池組。
友情提醒:買儀器要買直接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