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汽車衡保修條例
閱讀:2302 發布時間:2008-9-17
本電子汽車衡(包括scs系列電子汽車衡、zcs系列電子汽車衡)自售出之日起年內保修、身維修。
屬下列情況之者,不實行保修服務。
1、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包括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引起的損壞等;
2、稱重顯示器私自拆卸、自行維修者;
3、因不可抗力(如雷擊、鼠害、水泡、火災、地震等)造成的損壞;
設備所配備的外接式打印機均為品牌,用戶可在使用當地進行保修、維修。打印機所用耗材如 打印紙、色帶、硒鼓、墨盒等不在保修范圍。
儀表內置微型打印機保修三個月。打印機所用耗材如 打印紙、色帶等不在保修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