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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于1975年已批準用鱟試驗法代替美國藥典的家兔熱原試驗法用于醫療器械及設備的內毒素檢測。FDA下屬的醫療器械管理局于1977年11月4日發表的《聯邦文件檔》(Federal Register)的注釋中明確規定廠方只有應用鱟試驗法檢測醫療器械的內毒素,其產品才能出廠。并且這種LT法必須被BMD所承認。
具體檢測方法為:每10個注射器、輸液導管、塑料管及其它外科用手術器械以20~40ml無熱原生理鹽水充分灌洗和浸泡,總量200~400ml。取此液進行內毒素的測定。規定醫療器械的內毒素含量不得超過0.1ng/ml,接觸腦脊液的器械的內毒素含量不得超過0.04ng/ml,并應作抑制/增強試驗。
BMD于1981年5月規定對168種器械須作內毒素檢測,包括胃腸道、尿道及普外手術器械73種、心血管手術器械61種、神經手術器械23種、婦產科及放射科器械6種、整形器械4種、眼、耳鼻喉及口腔器械1種。
醫療器械內毒素的測定,可減少醫療過程中外源內毒素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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