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類別 | 國產 | 典型配置 | 復合VOC檢測儀 |
---|---|---|---|
分辨率 | 標準ppm | 價格區間 | 5萬-10萬 |
檢測范圍 | 標準ppm | 檢測原理 | FID檢測器 |
響應時間 | 標準min | 儀器種類 | 在線分析 |
應用領域 | 食品/農產品,石油,制藥/生物制藥,電氣 | 準確度 | 標準 |
非甲烷總烴NMHC在線監測系統
一、系統概述
TK-1200型廠界/廠區氣態污染物在線監測系統,*自主研發,性能指標達到并超越水平,具有超高的系統穩定性和安全可靠性,測量結果實時準確,且維護少,運行成本低。滿足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廠區、廠界及周邊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要求。
主要污染物減排監測是對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總量進行核定,并為國家確定的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提供數據的監測活動。監測工作采用污染源自動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包括手工監測和實驗室比對監測),主要是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和數量。污染源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監測技術采用自動監測技術與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技術相結合的方式。
第三條 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原則上由縣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縣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測能力不足時,由市(地)級以上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測或由省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
國控重點污染源是國家監控的占全國主要污染物工業排放負荷65%以上的工業污染源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國控重點污染源名單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布,每年動態調整。
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由市(地)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其中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火電廠的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由省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共享使用,不重復監測。
第四條 以污染源監測數據為基礎統一采集、核定、統計污染源排污量數據,根據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流量計算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單位應當保證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和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情況進行定期監測,建立污染源監測檔案。排污單位應每月初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上月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數量,并提供有關資料。
對于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污染源以自動監測數據為依據申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對于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污染源,由排污單位提供具備資質的監測單位出具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監測數據,以此申報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對于無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和不具備條件監測的污染源,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按環境統計方法計算,并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
第五條 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排污單位每月申報的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進行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告知排污單位。
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排污單位,監測設備必須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直接聯網,實時傳輸數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據此數據進行核定。
對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或自動監測設備沒有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聯網的污染源,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定期對其進行手工監測,其中國控污染源的監測頻次不少于每季度一次,依此數據進行核定。
非甲烷總烴NMHC在線監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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