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濫用試驗箱符合標準
1.GB 31241-2014《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
標準要求:
將電池按照規定的試驗方法充滿電后,將電池放入試驗箱中。試驗箱以(5±2)℃/min的溫升速率進行升溫,當箱內溫度達到130℃±2℃后恒溫,并持續30min。
接收標準:
電池應不起火、不爆炸。
2.MT/T 1051-2007《礦燈用鋰離子蓄電池》
標準要求:
將電池放置于熱箱中,溫度以(5℃±2)℃/min的速率升溫至(130℃±2)℃并保溫30min,然后取出,恢復至室溫。
接收標準:
應不起火、不爆炸。
3.YD 1268-2003《移動通信手持機鋰電池及充電器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
標準要求:
充電的電池芯,置于一個烘箱中加熱。烘箱的溫度以(5±2)℃/min的速率上升至130℃±2℃,并保持10min。
接收標準:
應不起火、不爆炸。
4.GB/T 18287-2013《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
標準要求:
電池放置于熱箱中,溫度以(5±)℃/min±2升溫速率升溫至130℃±2℃并保溫30min;
接收標準:
應不起火、不爆炸。
5.UL 1642《鋰電池標準》2054《家用和商用蓄電池組》
標準要求:
樣品在一自然對流或強制對流烘箱中加熱,烘箱溫度以5±2℃/min速度升溫至150℃,并保持
10min后停止。
接收標準:
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
6.IEC62133-2012《含堿性或非酸性電解液的蓄電池及蓄電池組-便攜設備用密封蓄電池好 蓄電池組的安全要求》
標準要求:
每個充滿電的單體電池放置在自然對流或強制通風的烘箱中。烘箱溫度以5℃/min±2℃/min的速率上升到130℃±2℃。在結束試驗前,單體電池在此溫度下保持10分鐘。
接收標準:
不起火,不爆炸。
1 | 產品名稱 | 熱濫用試驗箱 |
2 | 產品型號 | HS-5603 |
3 | 內箱尺寸 | W600mm×H600mm×D500mm |
4 | 外箱尺寸 | W940mm×H1620mm×D780mm |
5 | 溫度范圍 | RT+10~+150℃可任意調節; |
6 | 精度 | ±0.5℃; |
7 | 溫度偏差 | ±2.0℃(空載); |
8 | 升溫速率 | 5℃±2℃/min(線性可設置); |
9 | 計時設置 | 99H59M59S可設置; |
10 | 降溫方式 | 自然冷卻; |
11 | 電源 | AC 220V±10% 50HZ; |
12 | 功率 | 5.0KW; |
13 | 重量 | 約250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