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近日,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的源頭預防作用,提升環評效率與質量,促進經濟社會綠色可持續發展。
《通知》明確了環評改革的總體思路,即統籌優化環評分級分類管理,使環評分級管理與基層管理能力更加匹配,確保重大項目由部省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同時加強環評分類管理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大幅壓減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的環評數量。通過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規劃環評的指導作用,持續增強環評信息化支撐,提高環評文件質量,顯著提升源頭預防體系的整體效力。
在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審批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強省級對重大項目環評的審批管理,特別是煉油、乙烯、鋼鐵等工業重點領域項目以及存在重大生態影響的項目,原則上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時,要求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省級以下項目環評審批權限進行梳理和評估,確保審批能力與基層相匹配,避免隨意下放審批權限。
為探索更加科學合理的環評分類管理模式,《通知》選取了北京市、河北省等7省市的部分地級市以及上海市、江蘇省等6省市的部分產業園區作為試點區域,分別開展優化環評分類管理試點。試點任務包括取消部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的環評、制定環境準入指引、優化污染物總量指標配置、加強排污許可和執法監管等,旨在通過實踐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此外,《通知》還提出在北京市海淀區、浙江省杭州市等4個試點地市(區)開展環評文件標準化編制、智能化輔助審批試點。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基本信息填報標準化、選址論證智能化、預測評價規范化,并推進智能化輔助環評審批,以提高環評文件編制效率和審批效率。
為確保改革措施有效落地,《通知》強調要加強組織保障,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改革保障、環評文件質量監管以及明確工作時限要求。生態環境部將建立環評改革試點保障機制,對試點工作進行全程跟蹤指導,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需精心組織試點實施,完善工作機制,確保試點有序穩步推進。
此次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不僅是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部署,也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優化環評管理,將有效提升生態環境源頭預防能力,為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素材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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