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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10月14日,席卷華北地區的重度霧霾成為入秋以來華北地區的重污染天氣過程,讓連日來的優良天氣紀錄戛然而止。另根據中國氣象局消息,10月15日,華北中南部、黃淮北部等地大氣擴散條件一般,將有輕至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根據分析,此次中度霾過程是受弱氣壓場作用,導致擴散條件不利所致。
與此次中度霾天氣席卷華北地區巧合的是,10月12日,生態環境部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工作繼續開展,發現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涉氣“散亂污”企業4家、7臺應淘汰燃煤鍋爐未拆除、工業企業未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問題14個、VOCs整治不到位問題15個等一系列舍棄環境問題若干。須知道,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相關工作于2018年6月11日—2019年4月28日對包括京津冀地區、汾渭平原以及長三角地區在內的“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啟動強化督查,旨在確保這些重點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
強化督查促進環境守法
對于此輪重污染天氣過程,坊間分析再度將矛頭直指未按規定排放的工業企業排放上來,畢竟,一方面是取暖設備的持續升級以及新能源汽車應用普及程度的擴大;另一方面,主管部門對工業排放的持續嚴打從未間斷,因此,普遍認為,強化督查促進環境守法仍是破解霧霾不斷遵循產業結構升級轉型治本之策的必要輔助手段。
近年來,決策層針對包括大氣污染在內的一系列環境污染一直主張施以涵蓋政策法律在內的組合拳,目的就是要盡可能地確保環境守法,倒逼企業和全社會按照既定環境目標邁進,防止倒退。然而,按生態環境部強化督查的有關安排,大氣污染治理形勢盡管已經取得了可見的治理成效,但仍有個別區域逆勢而為,客觀上凸顯了治理形勢的嚴峻,亦傳遞出須對環境守法予以強化的迫切性。
北京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指出,環境立法必須先行,一系列可為的、促進環境守法的機制應該盡快完善。其中,促成相關信息對全社會的公開,交由全社會共同監督,這就有可能促使這些問題受到重視,法律法規貫徹和干預都將更為順利。他強調,隨著嚴《環保法》與從2016年起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不僅按照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有關安排大幅改善,更在全社會樹立了大氣環境守法的新局面。
對于倒逼環境守法主體履行守法義務,馬軍認為,唯有找到確保各個生態環境參與主體將環境守法視為己任的措施,才能將各方政策目標予以兌現。當然,這還有賴于各項約束機制得以發揮,其中,強化督查堪稱肩負重任。
“采取必要手段確保環境守法過程中*擺脫令不行和禁不止現象,是堵住大氣污染治理數據造假的關鍵。”在馬軍看來,確保環境守法是真正決定區域聯防聯控,尋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后的關鍵所在。之所以我國長期存在環境守法難題,就是因為環境違法主體往往能通過各種途徑找到變通方法,理由是環境違法成本低、處罰輕,如今,這樣的問題已經隨著嚴《環保法》等一系列更趨嚴格的環保法規出臺而有所改變。比如,已經實施的“按日計罰”措施的執行落地。
藍天保衛戰督查不是一陣風
實際上,自今年6月啟動專項督查以來,生態環境部通報相關強化督查工作進展的密度頻次早被各界肯定,認為主管部門此輪強化督查是真正地走到基層開展了實際督查,確保了此次有問題發現并實施整改的結果,其帶來的積極影響備受肯定。這一點從今年以來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上即可見一斑。
至少,從通報內容看,督查組發布通報工作堪稱詳實細致,無論是督查企業數量還是發現的違規問題均不在少數,足見督查工作貨真價實,絕非表面功夫。可見,從生態環境部專門成立督查組對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實施專項督查來看,至少對外傳遞出了強化督查絕非“一陣風”“運動式”地一過了之,而是要確保各個環境守法主體明確時刻守住環境守法的底線,否則,就會付出相應的違法成本和制裁懲罰。從這點看,專項督查也是促成環境守法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馬軍看來,正如此輪針對藍天保衛戰實施的強化督查秉承的嚴格要求一樣,我國生態環境領域倒逼環境守法,就是要打造一支不留情面,對各方面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以貫徹,方可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添加重要的砝碼。他認為,對于督查而言,區域的下沉有助于更加直接地發現問題,踐行問題導向,促進生態環境改善的要求和初衷。其目的,正在于進一步督促重點區域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繼續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深化綜合治理,加大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持續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此外,值得一再重申的是,確保環境守法才是真正決定區域聯防聯控,尋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后的關鍵所在。馬軍認為,在此基礎上,主管部門強化督查執行和問責機制,形成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強約束,讓偷排漏排以及各種不按要求執行的有損生態環境的行為不敢為,才算是真正建立起了有序、有為的環境守法機制,才更有助于促進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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